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

回不去的故乡

回不去的故乡

文:张丽华(初稿,暂时请朋友们砸砖头,请勿转载)

我决定搬家了,住那马蜂窝似的公寓房,我的忍受能力到达了极限。
我恨这里的画眉鸟儿,一大早开会,随后歌唱自由。我痛恨小区的狗儿,见着电线杆子就举起后腿。我极端仇视城市的天空,被无情地切割着,我站在天井里,抬头只能看见被几栋多层强行切断的天空。我不要方块,或者多边形的天空,我要整块的。
我 想念故乡,我恨不得踩上风火轮,或者直接一个筋斗翻到我浦东老家,在我们所有房间全部有光亮的地方,扎下来,再也不走了。那里有充分的阳光,只要太阳上 班,它就会偷偷爬到我的窗台,向我请安,顺便喊我起床。夜晚只要抬头,就能看见星光,绝没有那些高高壮壮的水泥壳子,挡住我的视线。
我要回家,我恨透了邻居成天吵吵嚷嚷的,在家开棋牌室。我讨厌小区里面喋喋不休的广播,痛恨车喇叭像破锣嗓子似的叨咕,鄙视那些没有教养的孩子,发出震天响,尖利刺耳的噪音。城市的一切像密密麻麻的针,刺痛我的眼球,我要回家,我要立刻回家……
我希望这个世界,那些嘴巴发出的分贝超标的,全部用缝纫机给她缝合上,那些嘀嘀叭叭声,应该直接把喇叭塞进他耳道里。
我对于这个吃人不吐骨头,用噪音强奸耳朵的上海,怀着深深的仇视。
我请了搬家公司,直接开往我的故乡。
故 乡在周浦溏的北边,这条河是宁静的,小时候偶尔有航船通过的时候,我会在桥上,对这桥下的船儿扔石头,那些船家用撑船的长竹竿,试图戳我们这群淘气的娃 娃。我常常哈哈大笑,毕竟他们的竿子够不着,这条河,只有在有船家的时候,洋溢着我们的笑声。我怀念很多年前,那些贱卖不了的西红柿,全部丢在河里,源源 不断地流向东海,我常常很揪心,因为这些东西都是老乡们的血汗。这条河是我母亲那一辈人手工挖的,我怀念它,也是因为怀念我远去的母亲。
周 浦溏的小桥,是优美的,拱形的桥身,小时候我们几个小混蛋比胆量,总是走在桥的边缘,只要不稳当,就能一下跌到河里。我是不敢走的,因为自己不会游泳,可 是没有出息没关系,我可以比力气,我可以在桥的北面,拿着石子,来一个水上飞,通常能在宽阔的河面上,石头跳个五六次。甚至在桥北边,扔石头,目标不是船 只,而是河对岸的竹林。
那片树林我是去过的,那些老家伙们吓唬我,说竹林深处,有竹叶青,是一种很毒的蛇,如果被咬,我这样的小东西,半口唾液就能让我一命呜呼,因此我再也不去,就算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,我也假装说我是去掏鸟窝的。
林 子里头,有几棵桑树,小时候看见桑树就不要命似的,爬上去,用废旧的床单,或者用大的塑料薄膜张开,那些孩子们会老老实实地将薄膜张得笔挺,水平,眼馋的 几个催促着我,早就眼巴巴地看着灵活地窜上树的我,摘着黑色的桑葚,吃的满嘴发紫。我只要站在树丫上,跳两下,下面的小喽啰也能解馋了,桑葚像雨点一样降 落到薄膜上,他们迫不及待,洗都不洗,赶走红头苍蝇就将这宝贝塞进嘴里了。
我家是在周浦溏北边500米处,夏天的时候,夜晚只有青蛙发出求爱信号,嘟啦嘟啦的叫唤,深怕没有人知道它有嗓子。夜晚,门前的小河,那群青蛙和癞蛤蟆肆无忌惮的谈情说爱,夜晚简直就是它们的。
窗外,不时的传来青蛙的欢快声响,我很鄙视它们,也不怕邻居嫌弃。偶尔一阵蛙鸣结束,那些不知明的小虫子,吱呲嘶的小声呐喊,丝毫不给人类发声音的余地。
我最讨厌就是那些狗,深更半夜对着晚归的老乡查夜,似乎用旺旺声来人口普查,好像在问:“小子,你是谁?半夜来我们村子干啥?”等等一连串的提问,响声震着窗户,从门缝里钻了进来,我这种倒下就到天亮的人,是很难听到狗值班的表现情况的。
离开老家的十多年,我甚至怀念那些狗,它们是如此勤奋的执勤,我们那个小村子,基本没有盗窃的事情,干净利落,温馨平静。
我爱死了我的家乡,我能够大把大把的享受太阳,我发誓我到家了,我要把原本白墙一般的脸,晒成煤炭的颜色,城市里,阳光是那么珍贵,贵得能享受太阳的楼层,就得付出血的代价,最少一个平方贵上一千块。
我在车上,我还在记忆之中,我恨不得轮子在自己的脚上。
我 开始想念我的邻居,乡下的邻居常常来关心我们家的事儿,比如我家今天做了啥好吃的?那时我们家做馄饨,爹总是让我端上一大碗,给左邻右舍尝尝。这是我们村 子几代传下来的规矩,可我搬去城市里,我也傻乎乎地将馄饨端给了邻居,她惊讶而不解地收下来,此时我才知道只有在我们那个村子,在乡下才有这样的习俗。
我 惦记父亲种的青菜,这菜我就算看见菜虫子,我也当作没看见,父亲则直接把虫子吃掉,并且大声宣布,今天我们开荤了,这虫子吃的是绿色蔬菜,咱们家没有打农 药,所以虫子吃菜,咱们吃虫。我则是夹起一筷子,随后在菜汤里来回搅动,让菜心上的菜青虫跟不上青菜,自动掉队。到了城市之后,我再也看不到一棵青菜是有 菜青虫的,我回想起父亲说过,千万不要和虫子抢菜吃,虫不敢吃的,人能吃吗?所以我只选择那些虫子青睐的菜儿,毕竟虫子的胆子和我一样。
我 甚至怀念邻居家的燕子,那些小东西很漂亮,我喜欢站在阳台上,傻傻地看着它们忙活。可是这群家伙仿佛我看它们,它们也要看还不可,早早的,就在我的床前, 当起我的闹钟,每天七点,它们成群结队,站在我家阳台的竹竿上,冲着我的窗子,假如它们能够说话,一定再喊:“早起的鸟儿有虫吃,晚起的虫儿没早饭吃。” 每个双休日,我会睡到中午,我的懒觉都是被这些小家伙硬生生的搅和了,可是如今我还是怀念它们。
我 念叨着那个小林,以前我常和他打架,母亲常去他家告状,有时他娘先来我家,说是小林被我抓了,或者咬了,有时被我用棒子打了,反正那时和平的时候很少。前 一阵,我只是听父亲说,小林已经找了很多次对象,连家里的老宅都翻新装修了。我想起他流着鼻涕,穿着条文汗衫,在他家门口将我拦住,那次使劲打,居然还让 我一脚差点跌进河里。
我如今也不恨他,偶尔路上见到,他也会喊我丽华,我们整个村庄都姓张,因此姓都是忽略的,全部只叫名字,到了城市里,人家都是非常正式的喊我张丽华,我觉得那个喊的人,是在河外星系的。
故 乡那弯弯绕绕,移步换景的情景,印在我的脑子里,扎了根,在每一个寂寞的夜晚,都会发芽壮大。我无数次的梦里都是故乡,故乡那棵老槐树,当5月时,槐树花 开,将门前的小河都占下了,水面都是洁白的花朵。我会拿着竹竿,敲打高处的花儿,觉得漂亮,就插在空酒瓶里,摆在家中。
那 些小路,每当下雨,脚丫子刚刚从泥泞的路上拔出来,另一只脚有陷下去了,我对泥土的爱,恨不得将细高跟的皮鞋丢到西伯利亚去,直接光着脚丫踩在松软而有土 腥味儿的泥上。多少次,我的梦里,是我在我家的稻田里,望着蓝色的天空,和远方绿色的秧苗亲吻着,在那一根相拥的天际线上,我会笑着继续低下头,插秧,一 排又一排。每当秋收的时节,我拿着镰刀,跟着父母,一捆捆的稻子,就被我撂倒了。我喜欢这沉甸甸的秋天,那饱满的果实,比起城里的巧克力,对我的诱惑要大 得多。我喜欢稻谷的色彩,从笔挺的金黄色稻穗,变成低三下四的大头娃娃,我享受这个过程。
我想念那些发酵的味道,甚至田里那几张擦屁股纸,每当风一吹,这些纸臭烘烘地乱飞,老乡们喜欢用大粪当作肥料,我曾经是觉得多么恶心的事儿。但是如今,我在城市里的十年,让我对这擦屁股纸都有了感情。
当 时,我最恨的就是刺毛虫,那种虫子毛绒绒的,黑漆漆的一团,不注意到它的蠕动,只知道用穿着铅丝的塑料袋,扎在一根小竹竿上,试图不避开虫子就去套知了, 那么自己去找牙膏,哭爹喊娘地疼上一阵,听说这虫子的毒是从毛孔进去的,我当时一直想一掌拍死它,可回想起手臂上呈馒头状,就再不敢招惹它。自从我很少回 家以来,我基本上是见不到这个克星了,我几乎不恨它了。
我家门前曾经还有一颗哑巴树, 具体它学名叫啥,我不清楚,只是春天的时候,开紫色的小碎花,花儿和小指甲那么大,是细碎的那种。父亲说那个花儿结的果子不能吃,吃了会变成哑巴的,所以 我没有试图摘下那些如同鹌鹑蛋那种模样的果子。我仅仅是在猪圈的旁边,种下几棵丝瓜,一到夏天,我就理直气壮的爬上哑巴树玩,父亲一旦被发现,我只要说是 为了摘丝瓜,我就不用屁股受刑了。那猪圈的屋顶我是常常上去的,那些不是小瓦,所以我不用小心翼翼的,我可以刘胡兰慷慨就义一般高高地站在上面,供路过我 家的行人瞻仰。
我要回家,我想我爹,我爷爷,我家门前的河,那个已经拆平了的猪圈,已经砍伐了的哑巴树。只要那颗看着我长大的老槐树还在,那么我还能和它合影,对了我不需要合影,我可以天天看见它了,幸福的回到我的故乡。
我在车上,卡车一颠簸,我醒来,司机说,周浦镇到了,你告诉我具体怎么走。
师傅,周浦溏你知道不?
你刚刚在说梦话吧,什么哑巴树,猪圈的?
我没有睡着。
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睡着了,但我宁可现在是在梦里。
我揉了揉眼睛,望着窗外发呆,这里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,我肯定这个鸟地方已经被无数人强奸过了,而且轮奸了无数次。我的周浦溏依旧,不过河里没有成片的西红柿,毕竟这里很多地块都种了工厂,工厂都发芽壮大,方圆N米都是它的地盘。
那一片神神秘秘的竹林已经破败了,稀稀拉拉地有那么几根,坚强地竖在那里,我不想去看里头的桑树,因为门口已经是垃圾成堆,苍蝇结伴了。看着忙碌的苍蝇,我觉得我的肠胃在抗战,排山倒海起来。
我的槐树还在,岌岌可危地站在河的边缘,它的另一边就是村干道,只要道路拓宽,那么看着我长大的槐树,也要见上帝去。
那弯弯绕绕的小道,曾经是我常常挖野荠菜的基地,如今我的高跟鞋不敢下踏,我不敢肯定我踩下去,我的鞋子不会遭殃。
我不要到这个外乡人遍地的地方,这地方啥时候是我的故乡,脏兮兮,臭烘烘,河道已经变成垄沟,路边的一米多宽的垄沟早就减肥瘦身成功。
这里到处都是违章搭建,老乡们很少串门,搭建了足够的房子,出租给外乡人,一间房子几百块,搭上十来间,于是乎有些人家就能不干活了。就依靠这点房子维持生计。
我实在不能忍受垃圾随便扔,处处都是陌生面孔,这让我感觉到了村子的不安全,家家户户做了防盗门,结果不少人家还是被盗了。
郊区,我的故乡,已经像一个满是麻子的女人,满嘴口臭,让人厌恶。我再也不会在朋友面前夸耀自己的家乡无与伦比,是人间天堂,我不能说这里还同记忆里一样,是我的家,是生我养我的地方。
我在故乡住了些日子,再回到我深恶痛绝地城市生活,这个地方女人的嗓门可以用在火灾现场,孩子的尖叫可以提神醒脑,那些嘀嘀叭叭声穿透耳膜,满是噪音,满是冷漠的表情。
我无可奈何地呆在这个城市里,孤零零地回忆着我曾拥有的故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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