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我嫁给鲁迅
总算是乘早一步,在朱安小姐没有受鲁迅的妈妈做主之前,我能嫁给鲁迅了(当然仅仅是性幻想)。我早就想好了,千万不能让别人先把偶像的处男抢走,再说她没啥文化,还裹个小脚,论相貌可能比我漂亮,可那小脚能站得稳,跑得快,关键是能把鲁迅收拾得服服帖帖吗?
反正我是不会乖乖给他做饭带孩子的,不然鲁迅又该抱怨了,家里还是请个保姆好了,我还得写作,得打扮,还要逛街,买衣服,香水,关键是买很多书,如果钱多的话,得买房子,钻石,黄金啥的。
我想我应该是上帝派我去跟鲁迅吵架的,他能够骂郭沫若是流氓加才子,郭沫若这个生育机器居然骂我家鲁迅是双重反革命,我肯定要写一本书,《郭沫若有几个连 的情妇》?他在日本生一群孩子,回国在找女人生一窝,接着把小姨子也搞怀孕,随后小姨子自杀了,他也不知道咋想的,日本老婆带了几个孩子来中国找他,他居 然不认领,还好我们伟大的共产党帮他养了一群崽子。
我要是和鲁迅在一起,我就要把鲁迅的敌人都去了解一遍,把他们的生活问题,恶狠狠地洗刷刷,然后暴晒出来,谁让他居然不喜欢我老公呢。我会爱老公所爱的,我也会恨老公所恨的。
我是很喜欢阿Q正传的,假如能和鲁迅生活,我想我会当他的秘书,还会把好稿子一下卖很多家,用投稿软件,投他几十家,这样稿费就让我富得冒油了。
我是绝不可能让姿色不如我的女子,以任何名义接近我的鲁迅的,哼,还想背着我和其他女孩鸿雁传书,说啥革命,我先革了那个白骨精的命,抢我男人,先问问我 的拳头够不够硬,立刻雇人把她毁容。有了这么个好男人,许广平这种平庸的女子,是根本不会有机会发芽的,反正我宁可这个世界上谁也得不到他,毁掉他,也不 让别人占一点点便宜,连拉一下手,我都想把人家的手剁了。
男人是私有财产,神圣不可侵犯,看管得不严密,自己的绿帽子多得够开店了。我宁可他有绝望的人生,宁可他对一切都绝望,质疑一切人,没有一个朋友,也不希望他太受欢迎,世界人民都爱他,这样我可是腹背受敌,一时半会儿情敌杀不完。
我想我要是朱安那个角色,我肯定开心得要死,裹脚布,去他娘的,谁愿意将自己的脚丫子整成畸形啊?居然出钱让我去上学,那是求之不得了,我绝不会不珍惜上 学机会的。另外,他居然敢婚后三天就走人,我是不会让他离开半步的,迷不住,锁都要锁住他,守活寡可不行,最少得怀孕了才放人。
要是嫁鲁迅,我的文集也能出版了,看看许广平的书就是出了,关键的关键不是她有多少文学才华,而是她嫁给了我想嫁的男人。老公有出息,老婆跟着享清福,假 如朱安识字,我看她可以出一本,《我和鲁迅的三天三夜》。估计她哪怕是写得像一滩大便,也有很多人捧在手里,放在枕头下面。严重妒忌和仇恨那两个女人, 哼,凭啥把我的鲁迅霸占了?
要是能够嫁鲁迅,我现在就能生一窝孩子,一下生他七八个,反正他有那么多稿费,要是孩子多了,他想把钱花在别的贱货身上也难,毕竟孩子开销可是不小的。雇佣两个家庭教师,再弄一个保姆,我在家当管家,兼职他的秘书,这样也不错。
论吵架,我的功力自然不如鲁迅了,但是我的身材,绝对可以和他比比的,他就一米六十的个头,我的体重就是他很大的压力了。直接把他压倒,看他不服服帖帖的乖乖听话,我懒得讲道理,吵架失败的时候,我喜欢直接把他撂倒,然后完事儿了。
我就是喜欢鲁迅,他站得就是比普通作家高,他能写出那些落后的国民性,写出人性本身的东西,他笔下那些愚昧的人,让人忍俊不禁。
他的杂文,小说等等,我都喜欢,就连他的小家子气,天天笔战的投枪匕首精神,都可爱得让人不得不去爱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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