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

我的5年之被吞噬的村庄

上海的西边有一个小土坡,土坡上的别墅都是卖几千万一套的,我家住在东边,离海应该不远,可我从来没有去看过海,大人说上海的海是土黄色的,没嚼头。
我出生在这个鸟来繁衍,鱼来跳远的小村庄的,娘说那时村子里一旦下起了雨,螃蟹就拿着剪刀当武器,出门行侠仗义,横行天下呢。
青蛙更按耐不住,一身条纹绿夹克就登堂入室,漫游在村子泥泞的小道上,老乡们不屑青蛙,更不会多看一眼癞蛤蟆了,因此他们是自由的精灵,出入平安。
这里有一条主干道通向周浦镇,每到梅雨季节,一脚陷下去,一脚拔起来,嘎吱嘎吱的声响一直到小镇才算完。
另一条路是通向学校的石子路,六岁的时候,同村的小林和我同路,我经常指使他将好吃的都掏出来向我进贡。
我们一起去偷采小熊家的橘子,小星家的草莓,一旦被揭穿,他都会一手揽下,最后被他爹打得满身乌青块,还乐呵呵地吃着战利品,那时我觉得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。
他娘来提亲,我偷听到之后,欢呼雀跃,跳出来说道:“我要嫁给小林,以后他就能天天陪我打弹子,折飞机玩了。”
春天的时候,我是一只蜜蜂,轻轻地我来了,我伸出手,抓住大把的油菜花,剥开四瓣金黄色的花瓣,吮吸着花蜜。老乡们把我看成是一条害虫,看见我在当采花大盗,他们就大喊:老山东来了哦!我一听是我爷爷来了,赶紧从油菜花田里钻出来,蹦到正道上。
我喜欢夏天,尤其是看见傍晚大人们都去田里灌溉,那些白天无精打采萎靡一天的青菜儿,一喝上清澈的河水,立刻神气活现的挺直腰杆,比暴发户还耀武扬威。我害怕夏日的黄昏,尤其是太阳公公下班以后,大人们等天黑了也就收工了,该回来收拾小孩了。

秋天,我会割稻了。我望着连绵不绝的海洋,在天和稻子交汇的地方,望得出神,感慨着好在我家的稻田不过两亩,不然得割到几时?
冬天老乡们稍微空一点,大家都生着煤炉,炉子上黄豆猪蹄汤的香味,把我馋得魂儿都丢了。
长大后,我在城市里工作学习,难得回一次娘家,再次遇到小林,他高考失利,去一家电子厂当机修工。我娘再也不会提起我和他的婚约,因为他曾经用刀子架在他爹的脖子上,说要拿几万块钱去赌博翻本,成了全村都知道的新闻。
他看见我,也只能回避,从门缝里偷偷瞧我一眼。
远处钢渣厂将天空都变成灰蒙蒙的,那曾经一望无际的稻田,都成了大大小小的工厂,再也不要收割机和镰刀了。垄沟对面居然还有一株油菜花,我喜出望外,克制住跳过去吃掉她的渴望,轻轻地吻了一下,结果满嘴灰尘。
很难再看见夏天的黄昏,还有人弯着腰,照顾着他绿油油的孩子们。倒是常常看他们关心着房客,像自己的孩子们一样,时常嘘寒问暖,送点自留地种出来的蔬菜。偶尔他们兴高采烈地说下雨了,抓到几只癞蛤蟆了,真不容易啊,给东家几个,西家尝尝。
原本老乡都是相互认识几代的,可外来人口比本地居民还要多三倍的情况下,铁门的质地更好了,狼狗养得更多了,串门基本没有了,田地基本出租了,活儿基本不干了。
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到我的家乡,我穿着笔挺的西装,细高跟的皮鞋,脖子的钻石项链变幻出无限光彩,只是我再也不会穿补丁裤子,再也戴不上油菜花做的花环。也许再也不会有男孩陪我打弹子,折飞机,滚铁环了吧?
我走了,我要回到城市里工作生活。我不敢确定,这里还是不是我的故乡,我仿佛失去了我的家乡,仿佛家乡只在记忆里出现过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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